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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愛情故事(於文章無關)

時我正在看一本BL的小說突然發起呆來
同性戀在多數人的眼裡是不正常也不允許的事
雖然現在這件事不在像以前一樣不被認同
但還是杵在現實的邊緣
發呆的我自問自己
(同性愛上同性是不道德也不正常,非常的噁心.)
(為什麼?)
(因為他們愛上跟自己一樣的性別.)
(為什麼會找你的女朋友當你的女朋友.)
(.....因為我喜歡她`愛上她!)
(那就對了啊!)
(可是.....)
(不都一樣,都是愛上的對方,不管是不是同性戀異性戀都是因為愛上了.)
(但是這是不被上帝認同的!)
(上帝若真的不認同為什麼他不在創造世人時把這種愛給移除.)
(呃.....)
(這種事是人自己定下的,當有人問"是誰說的?"因為回答不出來就說是上帝是神是佛說的
,但這終究是人自己定下的.人們常說"愛"是非常偉大非常不可思議的情感,但,卻不認同同性之間的愛,
兩種一樣的愛一個是被認同一個是被否認,人的認定間都有矛盾在卻也不可思議也是解不開的答案.)
腦中的對話到這段後我就回過神來望著文字上的字繼續看著眼前的小說
究竟是為什麼一樣的愛卻不同結果
是因為新聞報導過許多的同性性愛轟趴的關係?
誣害`以偏概全的一致認為就是這樣?
這種事真正的定義又在哪裡?
還是全推給神是祂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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